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部门相关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二级单位校外租赁房屋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校外租赁房屋计划需求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外租赁房屋是指学校二级单位(含团队、个人)为满足教学科研或行政办公需要,利用学校经费(即无论资金来源,凡是从学校财务支出的,包含科研经费)在校外进行租赁房屋。
2.二级单位2023年度如需校外租赁房屋,应根据本单位职能和发展需要,结合房屋资产存量、房屋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经可行性研究和单位集体决策后,编制本单位相关支出预算,形成2023年度租赁校外房屋计划需求。
3.相关二级单位应于2022年6月23日前将《2023年度二级单位校外租赁房屋登记表》(详见附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njuanhu@csu.edu.cn,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房产管理处公房管理科(校本部甘棠2楼305号)。
4.校外租赁房屋的计划须履行二级单位、学校、教育部逐级审批程序并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实施。
房产管理处联系人:胡老师 88877925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郭老师 88836445
附件:《2023年度二级单位校外租赁房屋登记表》
房产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