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住户:
根据《中南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中大房字[2019]3号)文件第二十四条规定,属下列人员的,学校自2022年7月1日起,每月按使用期内标准的2倍扣缴住户或担保人违约金,第2年每月按使用期内标准的3倍扣缴住户或担保人违约金,逐年递增,直至收回周转住房。
1.已购房(包括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等)的退休教职工、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已购房的在职教职工,2022年7月1日未退周转住房的;
2.1998年12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参加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属于使用周转住房未到5年且已领取安家费的或使用周转住房已满5年的等尚未退周转住房者。
联系人:唐老师 雷老师
联系电话:88876707
房产管理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