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职工:
在学校党政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和努力下,学校历史遗留房产办证化解工作取得较大成绩,杏林小区6栋学校自建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及过户工作已完成。现开展相关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原则
按照房屋产权“单独所有的单独领取”原则,由房屋产权登记人本人携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由受托人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领取。
二、发放时间
1.2022年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杏林小区第25、26、27栋
2.2022年10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杏林小区第28、29、31栋
三、发放地点
校本部甘棠2楼2单元103室
0731-88879754,张勇老师
请相关教职工按上述要求按时领取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敬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