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家具清查与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核对的基准数据
截止2022年8月31日在账家具数据。2022年9月1日以后增加的家具不列入本次清查核对范围。
二、清查与盘点时间
1.单位自查: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2.抽查核查:2022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1.2022年10月1日起,各单位资产干事从资产管理平台下载本单位的在账家具详单。操作步骤如下:资产查询→使用单位查询(选择本单位)→所属分类(选择家具)→现状(默认全部) →财务入账日期(1990-01-01——2022-08-31)→查询并导出EXCELL表:从左框中依次选中使用单位、资产编号、资产名称、单价(元)、数量(台/件)、金额(元)、使用人、存放地名称、购置日期添加到右框中的“导出列表”,确认后导出并下载。
2.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家具账目数据,认真组织核查工作。本次清查的重点是:家具资产是否账实相符(尤其是达到使用期限的家具资产);领用人、存放地名称等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
3.2022年10月31日前,各单位资产干事修正或完善领用人和存放地名称等信息并对本单位家具资产核查确认无误后,从资产管理平台下载并打印本单位的在账家具详单,并填报《家具资产盘点结果统计表》(见附件)。以上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用章后交房产管理处(校本部甘棠二楼307室,陈老师,联系电话88879734)。各单位须保存纸质和电子版的家具明细账备查。
4.单位出现家具盘亏情况或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须提交详实的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用章。具体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为保持数据的统一性,清查期间将停止家具报废和院处间调拨的审核。清查结束后恢复办理以上业务并对清查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整改。
附件:家具资产盘点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