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职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转住房管理,为给师生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有关单位及教职员工(含博士后)违规使用周转住房的情况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校本部、南校区、铁道校区、湘雅校区的周转住房(含博士后公寓)。
二、清查内容
1.转借、转让、转租、分租以及私自调换使用周转住房;
2.利用周转住房及其公用区域存放鞭炮、油漆等易燃、 易爆、剧毒物品;
3.利用周转住房进行赌博、嫖娼、吸(贩)毒、销赃或从事生产、开店、维修、娱乐等经营活动。
三、工作安排
1.违规使用周转住房的单位或教职员工, 2019年4月30日前自行终止违规使用周转住房行为。如已无周转住房自住需求的,请到房产管理处(校本部甘棠二楼308房)办理退房相关手续(咨询电话88876707)。
2.学校成立专项清查工作小组,于2019年5月4日起集中清查违规使用周转住房的情况。逾期拒不整改的单位或教职员工,学校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对违规使用周转住房的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88877921 88876707 88877920
举报邮箱:347699748@qq.com
房产管理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