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房调配程序
发布时间:2017-05-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1. 二级单位提交用房申请(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 房产管理处综合现有房源、申请单位公用房现状等因素,制订调配建议方案;
3. 如申请实验用房,拟调配用房需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房屋进行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评审查;
4. 调配建议方案报主管校长或校务会审批;
5. 房产管理处与申请单位办理公用房交接手续。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校本部甘棠二楼2单元304号
电话:88876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