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内办公用房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教育部直属高校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教育部文件(教发厅[2014]3号)规定,直属高校党政管理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为正处级干部18平方米/人、副处级干部12平方米/人、处级以下人员9平方米/人。其他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参见《中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大房字[2015]6号)。校内二级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二、超标使用办公用房一律整改到位。学校机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和直附属单位的党政管理人员,凡存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应采取“以大换小”“人员调配”“整合办公”等方式进行,不能简单进行“工程隔离”,防止造成新的浪费。具体要求参见《中南大学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六条细则》。
三、强化监督问责。学校将对二级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逾期未整改到位或违反通知精神的,一经查实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责。
附件:中南大学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六条细则
房产管理处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