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所、中心)、相关直附属单位:
经与计划财务处协商一致,现将《房产资源调节费扣缴方式》《二级单位房产资源调节费专用账号清单》予以发布,请大家及时下载阅悉,遵照执行。
1.请各二级单位4月20日前,将本单位房产资源调节费专用账号的负责人信息(姓名、校园卡号、联系电话)报告房产管理处(联系人胡文娟,电话88877925),以便相关单位及时查阅本单位专用账号的收支信息。
2.请尚未缴清2014年度房产资源调节费的二级单位,于4月20日前将费用收缴(或转账)到本单位的专用账号,校内无预算的单位需校外转账到学校缴费账号。
2016年4月底,学校将对未按时足额上缴的单位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房产管理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