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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及报送有关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4]64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直属高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4]3号)精神,现将我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及报送有关数据情况通知如下:

       一、 全面清理办公用房

  我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一直走在全国高校前列,已于2013年底至2014年上半年对各单位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绝大部分单位都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调整到位。由于二级单位班子换届和科级干部聘任后,办公用房使用出现了新的情况,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大房字[2013]3号,房产管理处网站可下载)精神,继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腾退工作。

  二、 清理整改重点

  1.党政工作人员超标办公室;

  2.领导干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

  3.离退休领导干部继续占用原单位办公室;

  4.离任干部继续占用原办公用房;

  三、工作要求

  请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在2015年1月26日前务必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要建立三项台账,一是办公用房情况总台账;二是对清理整改中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要单独造册,逐一列明;三是必须采用工程改造方式进行整改的个别办公室,如受现有建筑结构布局、线路和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客观条件限制暂不整改的,有关情况纳入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台账备查。为了建立好学校办公用房清理台账,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党政工作人员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表》(附件),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房产管理处(校本部甘棠2楼306室),并于1月26日前报送至 yxbao@csu.edu.cn

  联系人:王 萍 鲍寅祥 联系电话 88877921

  附件:《党政工作人员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表》


                                                         房产管理处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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