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用房管理改革工作在完成“出台文件”、“数据填报”和“数据核对”前三个阶段的工作后,根据公用房管理改革进程安排,从9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随即进入“现场核查”阶段。由房产处牵头,学校纪检监察处、校工会、计财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资产处等职能部门抽调业务主管人员及二级学院党委负责人代表组成五个公用房核查工作小组,分批、分组对校内82个二级单位的公用房总数、专项业务用房、教学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进行现场核查,了解校内单位和教职员工的用房情况,听取对公用房改革实施的反馈意见。
除5个单位因未按时填报数据不能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他77个二级单位的房屋核查工作已完成。未按时填报数据的单位待数据补报后再进行补查。至此,公用房管理改革第四阶段工作“现场核查”已基本完成,从10月下旬开始,工作重点转入第五阶段“房产资源调节费计算环节”,预计11月15日前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