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4月29日12时24分,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家应急管理部、湖南省委和长沙市委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及研究部署事故救援、善后处置、专项整治等工作。
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加强学校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二级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端正思想认识,将加强公用房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提升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有资产安全的政治高度。
二、着力强化责任担当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学校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把安全责任摆在首要位置抓好公用房安全管理工作。
三、立即开展安全排查
深刻吸取“4.29”事故教训,各二级单位要立即组织全面排查公用房各类安全隐患,严守安全底线,有效防控重大风险。坚持“应查必查、应检全检”,抓住“人—房”两条线,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公用房楼栋和本单位人员使用(租用)的房屋做到检查全覆盖,确保不留安全死角、杜绝“灯下黑”;坚持重点与普查相结合,重点对实验用房、自建房、改变原用途和结构的房屋开展深入细致安全检查排查,切实掌握安全底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四、构建形成长效机制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南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大房字〔2021〕2号)、《中南大学公用房使用安全管理细则》(中大房字〔2022〕2号),准确掌握本单位各类用房实际使用情况,加强日常公用房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用房安全管理工作台账(可统筹建立单位整体的安全台账),制定本单位公用房安全管理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房产管理处联合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公用房安全检查,将各二级单位公用房使用安全管理以及台账建立情况纳入日常公用房检查巡查重要内容,把各单位公用房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公用房使用管理考评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用房安全。
各附属医院参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房产管理处
党委保卫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后勤保障部
基建处
2022年5月2日